住宿条款 协议
- 相铁FRESA INN
- 住宿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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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确保酒店的公共性质以及客人的安全舒适的住宿,我们要求您遵守以下规则。如果您不遵守这些规则,我们可能会拒绝允许您继续入住或使用酒店内的设施。此外,如果您损坏建筑物内的任何设备或固定装置,您可能需要支付费用。
笔记
- 请勿未经允许将客房用于住宿以外的用途。
- 请勿在走廊或客房内使用明火取暖或烹饪。
- 为防止火灾,请勿在床上、禁烟房间或其他可能引起火灾的地方吸烟。
- 请不要邀请外来的访客进入您的房间并允许他们使用您房间内的设施和物品。
- 请不要将任何物品从酒店或客房内的指定位置移走。
- 请勿对酒店或客房内的固定装置和配件进行任何未经授权的更改或改动。
- 未经许可,请勿在大楼内分发广告材料、出售物品或向其他客人收集捐款或签名。
- 我们可能会拒绝任何患有可能给其他客人带来不适或不便的疾病的人的住宿。
- 请不要将您的物品留在走廊或大堂。
- 请注意,从客房拨打的任何电话均需支付设施使用费。
- 严禁在建筑物内或客房内拍照,因为这可能会给其他客人带来不便。
- 请在大堂见面。
- 最多(最多)我们会接受三天三夜不清洁的请求。若客人抵达后已超过三天三夜,客房将根据设施管理条款和条件进行清洁,以保持卫生。
第1条(条款的适用)
与本酒店均受本条款的约束,本条款未规定的事项受法律、法规和/或习惯的约束。
- 本酒店将遵守有关信用卡预订的规定,但具体细节将以信用卡公司和酒店附属机构之间的条款和条件为准。
- 如果酒店的规定不违反当地法律法规,酒店可能会实施单独的特殊措施。
- 若本酒店遵守不违反任何法律或法规的特别条款,则特别条款应优先于前款规定。
第二条(拒绝住宿)
下列情况下,酒店可能会拒绝住宿:
- 当住宿申请不符合这些条款和条件时
- 由于客房已满,没有空房时
- 当寻求住宿的客人被认为有违反住宿相关法律法规或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危险时。
- 如果顾客因过度醉酒或其他原因被认为有可能给其他顾客带来重大不便,或者顾客的行为给其他顾客带来不便
- 当寻求住宿的客人被明确确认为携带传染病时
- 当客人要求不必要的赔偿时
- 如果确定您持有宠物、危险药物或武器。
- 因自然灾害、设施故障等不可避免的原因,无法满足您的要求时。
- 根据韩国法律规定,无法提供住宿时
- 如果酒店因劳资纠纷或其他紧急情况而中断运营
- 住宿者以在预订的房间或本酒店内“销售商品等”等为自己或第三方谋取利益为目的进行预订时
- 持有散发恶臭的物品、超过合理数量的物品其他被认为对其他客人的安全构成威胁的物品时。
第3条(姓名等的标示)
- 本酒店在收到住宿预订时,可能会要求客人在住宿前在指定的期限内清楚地表明以下详细信息:
- 入住酒店的客人的姓名、性别、国籍、年龄和职业
- 入住日期及预计抵达时间
- 本酒店认为必要的其他信息
- 如果客人希望在前款第 2 项规定的住宿日期之后延长住宿时间,本酒店将在提出延期申请时将其视为新的住宿合同申请。
第四条(押金)
- 仅当您通过押金或信用卡担保时,本酒店才会保证您的预订。
- 取消预订时,本酒店将根据第5条收取费用,并退还剩余金额(如有)。
- 如果需要通过信用卡收取取消费,我们将News您酒店代表的姓名、信用卡号、日期和金额。
- 如果未能在本酒店指定的日期之前支付所有押金,则住宿合同将失效。然而,这仅适用于本酒店在指定支付押金的到期日时已通知客人的情况。此外,还不包括以下情况:
- 当天使用自助值机的顾客
- 酒店老板或酒店员工
第五条(取消预订)
- 如果客人在预定入住日期的 24 小时内取消预订,本酒店将收取相当于一晚住宿费的取消费。然而,对于每晚超过 10 间客房的团体预订,条款和条件将按照第 4 节中的规定执行。
- 如果您在入住日期前 1 天取消:无需支付取消费
- 如果您在入住后 1 天内取消,我们将收取第一晚的住宿费。
- 如果客人未出现或未提前通知而未入住,则将收取第一晚的住宿费。
- 发生自然灾害时:不收取取消费
- 上述取消政策可能根据酒店的合同或促销活动而发生变化,因此请务必在预订时查看取消政策。
- 如果您在入住期间减少日期,这将被视为取消,因此请至少在入住前一天News酒店您的确切日期。
- 对于拥有 10 间或以上客房的团体,我们将适用收到您的预订后发送给您的预订确认书中所述的取消费用政策。
- 如果客人未在住宿当天午夜之前到达(或如果客人提前声明则在预计到达时间后两小时之内到达)且未联系本酒店可视为客人已取消住宿合同。
第六条(取消预订)
- 除另有规定外,本酒店可能会在以下情况下取消您的预订:
- 认为符合第二条第一款至第十二款规定的情况
- 如果您未在本酒店规定的期限内支付预订押金
- 如果您要求披露第3条中的事项,但没有披露
- 不遵守使用条款所规定的禁止事项(仅限于防火必要等)时,例如在卧室吸烟、破坏本酒店设备其他。
- 根据前款规定取消住宿预约时,本酒店不收取客人尚未享受的服务等费用。
第七条(住宿登记)
入住酒店的客人必须在入住当天在本酒店前台登记以下详细信息。
- 第三条第一款有关事项
- 对于外国人,护照号码、入境日期、入境地点
- 韩国人为居民登记号码(出生日期的6位数字)
- 地址、出生日期
- 出发日期和预定出发时间
- 酒店认为必要的其他信息
第八条(入住时间)
- 入住时间为15:00之后。
- 我们可能会要求您以信用卡或现金支付相当于房费总额 1.5 倍的押金作为客房担保。
第九条(退房时间)
- 退房时间为中午 12:00。
- 17:00 之前,将收取每晚房费的一半。
- 如果您在下午 5 点后退房,我们将收取全额房费。
第十条(营业时间)
酒店营业时间可能会临时更改,恕不另行通知。
第十一条(费用缴纳)
- 您应在退房时或本酒店收取费用时使用本酒店接受的付款方式或优惠券关于费用费用。但是,我们不接受个人支票。
- 如您主动不入住,本酒店仍将向您收取住宿费。房价以一间客房为基础,如果客人数量超过酒店规定的人数,可能会收取额外费用。
- 本酒店为您提供客房并可供您使用后,即使您主动不入住,仍需支付住宿费。
第十二条(遵守使用条款)
入住酒店的客人在本酒店期间必须遵守本酒店的规章制度。
第十三条(拒绝继续住宿)
即使在客人入住期间,如果出现以下任何情况,本酒店也可能拒绝接待客人。
- 认为符合第二条第一款至第十二款规定的情况
- 如果您违反合同的任何条款
第十四条(客人责任)
客人从入住之时起必须遵守酒店的所有规定,并在离开房间时带走所有物品。
第十五条(客房钥匙(不包括智能钥匙)的交付和归还)
- 客人在登记入住时将在前台领取客房钥匙,并在退房时将客房钥匙连同任何未付费用一起交回前台。
- 如果您在入住后丢失了酒店客房钥匙,必须立即前台挂失。
- 如果您丢失了酒店客房钥匙,无论是有意还是无意,您都要承担责任。在这种情况下,您可能需要按照酒店的规定支付赔偿金。
- 如果您在退房后保留了客房钥匙,则必须立即通过邮寄或其他方式将其退还给酒店。
第十六条(委托物品等的处理)
- 对于顾客寄存在前台的物品或现金(仅限前台工作人员确认的现金)等贵重物品,寄存时会准备清单,若发生丢失、损坏或其他损坏,仅针对酒店所准备清单上的物品,在故意或过失的情况下,方可进行赔偿。但是,对于现金和贵重物品,如果本酒店披露物品的种类和价值,而客人未能这样做,本酒店将赔偿此类损失,最高金额为 500,000 韩元。
- 仅当客人在本酒店内持有的个人物品或现金(仅限前台工作人员确认的现金)等贵重物品未存放在前台,且因酒店故意或过失而造成丢失、破损或其他损坏时,本酒店才会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但是,对于现金和贵重物品,如果本酒店披露物品的种类和价值,而客人未能这样做,本酒店将赔偿此类损失,最高金额为 500,000 韩元。
- 我们不接受艺术品或古董等物品。
第十七条(旅客行李及物品的保管)
- 如果您的行李在您入住前到达本酒店,酒店将负责保管您的行李(前提是本酒店在您抵达前已给予许可),并在您办理入住手续时将其交给前台。
- 如果客人退房后发现其行李或物品遗失,本酒店原则上将等待失主的联系以本酒店询问并寻求指示。若无失主指示或无法确定失主身份,贵重物品及含有个人信息的物品将于发现之日起七日内移交给就近的警察局,其他物品将于三个月后处置。但,可能会影响卫生环境的食物、饮料、杂志等将被立即处理。
第十八条(停车责任)
当客人使用本酒店的私人停车场时,无论客人是否已将车钥匙寄存于酒店,本酒店仅借出车位,并不负责客人车辆的保管。
第十九条(客户责任)
- 如果因顾客的故意或过失行为给本酒店造成损失,酒店将承担赔偿责任。
- 因客人未遵守本酒店的规章制度而发生的任何事故,本酒店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条(本酒店的责任)
- 如果酒店在履行或不履行住宿合同和/或相关协议时对客人造成损害,本酒店应赔偿客人的损失。但当原因不是归咎于本酒店时则不适用。
- 本酒店对住宿的责任自客人在本酒店前台登记时开始,至客人离开客房时结束。
第二十一条(无法提供合同约定的客房时的处理)
- 当本酒店无法向客人提供合同规定的客房时,酒店将在征得客人同意的情况下,尽可能为客人安排其他地方同等标准的住宿。
- 尽管有前款规定,如果本酒店应向客人支付相当于违约金的补偿费,作为赔偿金。但如果因酒店无法控制的原因而导致无法提供客房,本酒店将不会支付赔偿。
第二十二条(适用法律及管辖)
本酒店与住宿客人之间因住宿合同而产生的任何纠纷,均应适用大韩民国法律,并受本酒店所在地有管辖权的地方法院或简易法院的专属管辖。


